不得再承租使用公有住宅;《烟台市直管公房治理方式》(烟政办发[2018]31号)规定,请问有没有解决方案? 烟台市住房跟 城乡建设局 关于此回复:您好,请您与辖区房管处接洽。
咨询具体租赁事宜,这套屋子属公有旧住宅无法过户。
不得承租直管公房,应按市场规范房钱租赁。
,如确需承租的,要等政策,《对于增强公有住宅租赁治理的若干规定》(烟房[1998]142号)规定,已按房改政策购房或按规定购买安居工程的,您所反响的问题,直管公房住宅承租申请人及其配偶享受过房改政策购房的,有明确的政策规定,问题编号为 922836 的网友留言咨询:因历史遗留问题有一套公有旧住宅,到房管局过户被告著名下已有一套房改房,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,。